第廿条 论神在基督里彰显他的公义与怜悯
我们相信完全慈爱与公义的神,差遣他的儿子取了悖逆的人性,为的是补赎此人性,藉着极其痛苦与死亡担当罪了的刑罚。因此,当他担当我们罪孽的时候,神彰显了他的公义在他儿子身上;就在我们身上倾倒出他的怜悯与仁慈,我们是犯罪的,应受咒诅,出自完全的爱,为我们的缘故牺牲他的爱子,以致于死,叫他复活使我们称义,藉着他我们可以得到永生。
第廿一条 论我们的人祭司为我们赎罪
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按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用起誓被立为永远的大祭司;并为我们的缘故,在神面前被献上,藉着他的补赎,挽回他的愤怒,藉着他死在十字架上倾倒出他的宝血,为要洗除我们的罪;正如先知所预言的。因为经上记着说:「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他如羊被带到宰杀之地,被列在罪犯之中。」彼拉多虽然首次声明他是无辜的,但却定他为罪犯。因此他担当了我们的刑罚,为我们受了苦,是义的代替不义的,身体灵魂受了为我们罪所应当受的可怕刑罚;因此他汗流如血点滴在地上。他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他忍受了这些苦,完全是为了要赦免我们的罪。所以我们应当跟保罗一起说:「我们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我们把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为至宝」,因他受的伤害我们得到安慰。我们无须去寻求或发明其他任何方法来与神和好:只有藉着基督一次献上的赎罪祭,信徒就得以永远完全。这就是天使称他为耶稣的缘故了,因他要将他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第廿二条 论相信耶稣基督
我们相信为要得着这伟大奥秘的知识,圣灵在我们心中发起正直的信心,叫我们接受耶稣基督并他一切的功德,接受他,除他以外别无所求。如果我们藉着信得着了耶稣基督,我们就在它里面得着救恩。因此,若有什么人说基督是不够的,必须在他以外还需要一些东西,那就是最大的亵渎;也就等于说基督只是一半的救主。因此我们要如同保罗说:「我们惟独因信称义,靠信心而不靠行为。」然而,再清楚一点说,我们并不是说单靠信心就使我们称义,因为信心只是一个工具,藉它我们接受基督为我们的义。但耶稣基督既将一切的功德归给我们以及他为我们所作的,就成为我们的义。而且信心也是一个工具,使我们与基督有交通,得着他一切的恩益,当我们得着了以后,就足以赦免我们的罪。
第廿三条 论称义
我们相信我们的得救包括因基督的缘故罪得赦免,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正如大卫与保罗教导我们的,在神面前不凭行为被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保罗又说:「蒙神的恩典,因信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因此我们总是坚持这个根基,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神,在他面前谦卑,承认我们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毫无可夸,没有任何功德,只有依赖并信基督的顺服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当我们信靠他的时候,他的义就成为我们的义。这足以遮盖我们一切罪孽,叫我们有信心来到神面前,解除了良心上的恐惧、威胁与惧怕,如果我们要靠自己,或其他任何受造之物来到神面前,我们就灭亡了。因此,每个人都当不再效法始祖亚当的恐惧,想用无花果树的叶子来遮掩自己。像大卫一样祈祷:「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
第廿四条 论人的成圣与善行
我们相信此真信心既由听神的话以及圣灵的工作而来,就重生我们,使我们成为新人,使我们过一新的生活,释放我们脱离一切罪的捆绑。若说此称义的信心,使人疏忽敬虔与圣洁的生活,那并不是真的,若无此称义的信心,他们就不能出于爱神的心作任何事,只是出于自爱或惧怕刑罚。因此,这圣洁的信心,在人里面不结果子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所说的不是虚伪之信,乃是圣经所说:「生发仁爱的信心」,就是能叫人行神在圣经中断吩咐的工作。那些工作乃是由信心的善根所发出的,在神面前是善良可蒙悦纳的,因此都因神的恩典而成圣了,但不是由于我们的义。我们得称为义乃因信基督,甚至在我们能行善事之前,否则,那就不是善行了,也不是好树上所结的果子。因此我们行善事,不能算作我们的功德,不是的,我们所作的善事乃是出于神,并下是出于我们,「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因此,我们当留心圣经上的话,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同时,我们不否认神赏赐我们的善行,但那是他的恩典。况且,虽然我们作善事,但我们并不靠善行得救;因为按肉体说我们毫无善行,也应受刑罚的;虽然我们能完成这工作,仍有罪的暇疵,足以被神拒绝。这样,如果我们不是靠赖我们救主受苦受死的功劳,我们只有常在疑惑中飘来飘去,毫无把握,我们微弱的良心要不断地忧伤。
第廿五条 论礼仪律的废除
我们相信礼仪律在基督降世时已经废止,一切的预表已经应验;所以在基督徒中间不能再被使用;但其真理与实质仍保留在耶稣基督中,那些礼仪律所代表的已在他身上成全。同时,我们仍从律法与先知中提取见证,在福音的真道上坚固自己,本着一切的诚实来约束我们的生活,按着神的旨意来荣耀他。
第廿六条 论基督的代求
我们相信,除了我们的义耶稣基督以外,我们不能接近神,因为他是我们的中保,降世为人,联合神人二性于一身,我们藉着他才能与神亲近。但是父所安排的神人之间的这位中保,绝不因其神性而令我们恐惧,或寻求合我们心意的其他中保。因为在天地之间,无一人像耶稣基督那样爱我们;「他本有神的形象,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凡事与他的弟兄相似。」如果我们要另外找一位中保,有谁会像他这样爱我们,甚至当我们还作他仇敌的时候,为我们舍命?如果我们要寻找一位有能力尊严,又坐在天父右边,并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又有谁比神的爱子更蒙神垂爱呢?那岂不是神的爱子吗?因此,这种不信基督而信圣徒为中保的习惯,完全是由于不信而来,这并不是尊荣圣徒,而是羞辱他们。从他们的著作可见这是行他们所未曾行的,也未曾要求的,倒是行他们按着本分所坚决拒绝的。我们也不要在这里以为自己不配,因为我们向神祈祷不是因为自己配,乃是完全因为主耶稣基督的优越与价值,因着他的义就成为我们的义了。因此,使徒说的对,为要除去我们的恐惧与不信,「耶稣基督在凡事上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为此他亲自受苦,受试探,他才能帮助那受试探的人」;使徒说他又鼓励我们:「我们既有一位大祭司,已经进入高天,就是神的儿子耶稣,我们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为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写此书信的同一位使徒又说:「我们既然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照样,基督作祭司既然是永远的,他就能拯救来到他面前的人到底,知道他永远为他们代求。我们还有什么可求的呢?因为基督自己说过:「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神既喜悦赐给他的儿子作我们的中保,我们还为什么要再找一位中保呢?我们不应舍弃他再去寻找另一位,而且我们也找不到,因为神知道当地赐下中保时,我们乃是罪人。因此,按着基督的吩咐,我们藉着耶稣基督我们的中保求告在天上的,正如在主祷文中所教导的,知道我们奉他的名向父所求,无不得着。
第廿七条 论人公的基督教会
我们相信并承认一大公教会是圣洁的会众,真正的基督信徒,都盼望在耶稣基督里得救,由他的血洗净,并由圣灵成圣受了印记。教会既然从世界开始就有,直到世界的终了,从此就证明基督就是永远的王,一定有他的百姓。此圣教会蒙神保守并支持,与全世界的怒潮相抵抗;虽然有时它在人的眼中显得很渺小,不被人重视,正如亚哈作王的时期,主耶和华还保守七千人未向巴力屈膝。此外,此圣教会不能受限制于某一地域或仅限于某些人,乃普遍于全世界:并以心志藉信心的能力,同一心灵加入而联合之团体。
第廿八条 论每个人都当加入真教会
我们相信此圣教会既然是那些得救之人的聚集,并在此之外无救恩,就无一人,不论情形如何,可以置身度外,离开教会而生活;都当与教会联合,维持教会的合一,服从教会的教义与纪律:在基督的轭下而虚怀若谷,互相为肢体,按着神所给的恩赐彼此服事,造就弟兄。愿大家共同遵守,根据神的话,这是众信徒的本分,要与那些不与教会来往的人分别为圣,加入此教会,不拘神在何处设立的,甚至受到执政掌权者的反对,或受到死亡与身体之刑罚的威胁。因此,那些凡离开此教会,或不加入此教会的人是反对神的旨意而行事。
第廿九条 论真教会的标记拜与假教会的区分
我们相信,我们应当特别由神的话语来分辨何者为真教会,因为在世界中,所有各教会支派都取教会之名。但我们所说的,并非那假冒为善的人,他们在教会中与善良的信徒混杂在一起,在表面上看来,他们是在教会中,但其实他们不属于教会;我们乃是说到真教会的团体与交通,必须与一切称自己为教会的支派分别出来。真教会的标记是这些,是否在此教会中传扬福音的教义;是否执行纯洁的圣礼,正如基督所设立的;是否在刑罚罪上执行教会法规;简言之,是否凡事按照神纯洁的话语而行,凡与此相违反的,都当予以拒绝,并承认耶稣基督为教会唯一的元首。凭此可以确知真教会的实质,无人可以与此教会分离。论到那些属于真教会的肢体,应当以真基督徒的标记来表现自己,即藉信心接受耶稣基督为唯一的救主,远离罪恶,追慕义行,爱真神和邻舍,不偏左右,把肉体及邪情私欲钉在十字架上。这并不是说,就好像在他们里面没有大的软弱,乃是说他们一生要藉着圣灵敌挡一切的软弱,时常在主耶稣基督的宝血、死亡、受苦与顺服中为避难所,「在他里面因信罪得赦免。」至于虚伪的教会,擅取权威,行事按自己的规章而不按神的话语而行,并不服从基督的轭。亦不按基督的话所设立的执行圣礼,反在神的话上有所加减,照他自己所想像的认为适宜,依靠人过于依靠基督;并逼迫那些按神的话而过圣洁生活的人,应斥责她的过错、贪心与拜偶像。此二教会由于彼此的不同而容易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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