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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道学

作者:晨翼 时间:2009-08-27 来源: 点击: [ 字体: ]


                                         第一课 布道的真义
一、布道的定义
「信徒本着火热的心去为福音作见证,并运用教导与宣讲,去使听见的人作主的门徒。」
1.「本着火热的心去为福音作见证」:我们要有一种对人火热的关怀,这关怀是从基督的爱而来的(林後5:14)因着基督的爱,我们有动力传福音,这种火热的心,并不是一时间的冲动,乃是基督的爱常在心中的结果。
2.「运用教导与宣讲」:宣讲的内容一定是耶稣完整的福音,耶稣的生,死与复活,叫人清楚明白救主的救恩。
3.「使人作主的门徒」:是宣讲的目的,让人知罪悔改,接受耶稣为救主,并成为主的门徒,愿意付代价跟随主。

二、布道的涵义
在新约中,有五个名词,说明布道的涵义∶
1. 传福音(Euanggelidzo)
「福音」这个字就是好消息,或是佳音,因此是需要传扬,使罪人听闻而接受的。接受的行动是悔改和相信(可1:15)。腓力被称为『传福音的』(徒21:8),因为他专从事传福音的工作。
2. 宣讲(Karuso)
福音需要宣讲出来。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太4:23)。他将天国的福音加以讲解,加以劝说,使人相信。这个用词原意为报导 (to herald),古时有宫廷官员,奉王命,到各处传出御告王令,施洗约翰曾为先驱者报导主的来临,宣告新的时代 (太3:1)。
3. 教导(Didasko)
以谈话的方式,讲解福音的真道。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太9:35)。 有时宣讲,有时候教导人明白真理,内容都是天国的福音。
4. 见证(Martos)
为主作见证(徒1:8),也是主的见证人,见证主的救恩,救恩的福音。这名词的原意也是殉道者(Martyr),为见证主到流血的地步,是新约布道有力的见证。
5. 作门徒(Martharas)
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归向主,要学效主,成为门徒、学徒 、学生、学习主道,是布道的目的,为大使命 (太8:19)特别强调的。
传福音 + 宣讲 + 教导 + 见证 = 布道。这说明今天任何信徒,只要向别人传讲福音,或是宣讲主耶稣的事,或是教导人明白真理,或是见证主的救恩,都是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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