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福音与宗教
基督在圣经里所启示的,他是创造之因,也是成全的钥匙,一切存在的根基。被造界藉着他的救赎有了盼望,与创造者发生生命的连系。这些正是宗教寻找的目标。但是基督教超越了宗教,基督并不是特力设立一个宗教派系而来。福音使我们与一般宗教卓然有别。
一、 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人对神的普遍启示的内在反应。当人深思默想的时候,会有一种无限的意识、一种超越时空的觉悟,这时宗教就开始产生。
当人发现外面有一种能力比自己更大的时候,就产生敬拜的心情,把这种心情组织化、仪式化、就叫宗教。
人对宗教的需要比对文化的需要更个别、更深入、更基本。
二、 宗教的性质
(一) 永恒性 徒:17:26 传3:11
人知道自己是永恒的存在,这迫使他不得不严肃的生活。上帝是无限者,人是有限者,有限者为何会向往面对无限者?乃因上帝把无限的影子放在人里面,因之人里面有永恒的观念、求全的心理及绝对的标准,这些东西一表现出来,就显出人有宗教性。
这种绝对观念及对无限者的向往,是人之所以为人最困难也最有价值之处,人存在有限及无限的交界中间,所以人存在不能只在有限界得满足,一定要与无限界发生关系。人本身是相对的,里面却要求绝对,所以人产生出来的绝对,一定是相对的绝对,而非绝对的绝对。如道教的长生不老观,佛教的六道轮回,伊斯兰教的末日审判。
(二) 道德性 罗2:15
人之所以为人,因为他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楚的认识,知道行为不单是身体的行动,其背后的责任感更是与永恒的存在相关连。如果人是自我独立存在,人就毫无「关系」可言,但事实上人活着便多多少少处于各种关系之中,人是相对存在的,同样的,人与创造者也有相对的关系。人与创造者相关连,所以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向创造者负责。「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四13),圣经这种看法与莱布尼兹不同,莱布尼兹的哲学思想叫Monado1ogy,认为每个存在都是个别独立而封闭的,只与绝对者有关系。人的是非之心,正符合了宗教的要求。
(三) 敬拜性 人是天生的敬拜者 徒17: 未识之神
当人认识某事物的价值,并且降服之时,价值观就产生了,所以人会去作「有意义」的事。人向最高的价值--上帝降服,就是敬拜。从这个角度来看,没有人是没有宗教的,我们说「善男信女」,一提到「善」就牵涉道德性,一提到「信」就关系到敬拜。康德给宗教下的定义是:道德与敬拜的系统。德国人士莱马赫认为宗教是绝对投靠终极性的情操。田立克的想法和他很相近,田立克认为宗教是终极性的关怀。无论用什么名词来定义,人对宗教的需要肯定是比文化更深入而基本。
三、宗教的位置
关于宗教在人里面的位置,意见颇不一致。有些人对于宗教在人生活中的根本意义完全盲目,以为宗教是在人的某种机能里面,并藉此机能来发生作用。又有的人着重人整个的灵性是包含在宗教生活中的事实。
1、宗教位置的片面观
(1)有人以为宗教是在人的理智里。
这等人以宗教为一种知识,为一种不完全的哲学,就是以他认识神的知识尺度来衡量他的敬虔。(2)有人以为宗教是在人的情感里。
按他们的意见来说,宗教与知识没有多大关系,只不过是依靠某些属灵的感情而已。其实人不一定真认识神,不过在心灵的深处感觉到有神。
(3)有人以为宗教是在人的意志里。
人觉得由他的良心里发出命令的声音,指挥他的行动。他承认良心所指派他的责任,就是神的吩咐。根据此种见解,宗教只不过成为实际的道德而已。
以上这些见解,对于宗教在人生活中的基本与中心的地位,都未能作公平的判断,都是与圣经相反的,也不合乎现代心理学。因为他们忽略了人类心灵的整体性,并假想人的某种机能可以离弃其他机能而活动。殊不知宗教里的活动往往是关系到整个人的。
2、宗教位置的圣经观
(1)唯一正确并且合乎圣经的见解,就是宗教乃在人心里。
根据圣经心理学来说,心乃是人整个道德生活的中心,是灵魂属位格的器官。人的生活、思想、意志与情感都是由心发出。圣经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我们心里怎样思量,我们就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们嘴里所说的,就是我们内心所信的(参箴廿三7;太十二35)。可见「心」对我们整个生命的影响与果效多大。
(2)当然生命的整体是包括我们的思想(理智)情感(感觉)与意志(信念)的三个因素。但是操纵这些因素的中枢关键,是出乎内心的实质。圣经所教导有关宗教种子的存在地,是在人的心田里面。因为人类生命的始源与人生的效能,都是出于内心所发生的果效。所以应该将我们的心,交给神掌管。宗教是以神的形象为根基,以此形象为中心,以所有的才能与力量在整个的人里面显示出来,所以必须尽心、尽性、尽意爱神。他必须把自己分别为圣归给神,身体属灵,一切的恩赐与才干,凡生活 中一切有关的,都当向神效忠。宗教既在人心中,就当以整个的思想、情感、意志来包围整个的人。人必须把心归给耶和华(申30: 6;箴23:26)。在宗教上来说,心是管辖理智(罗10:13、14;来11:6)、情感(诗28:7,30:12)与意志的(罗2:10、13;雅1:27;约壹1:5—7)。人的被造,在所有的生活范围内都是服事神的。这是对宗教唯一公正的判断,并承认宗教在人生活中的至上重要性。
四、宗教的共通性
宗教的因由和本质,是出于上帝的启示,但不是上帝创造的。
上帝创造有宗教性的人,人运用宗教性产主宗教。宗教的共通性共有五点:
1、上帝放在人里面的宗教性。
宗教的产生不是人受外界事物推动所致,乃是人里面的潜在因所致—上帝造人时,把宗教性(永恒性、道德性与敬拜性)放在人里面,所以人会产生宗教。
2、死不是结束,永恒是存在的。
死了就完了还能算是宗教吗?无神论的人还是会希望他们的成就在死后留芳百世,这种精神不死的盼望,根本就是永恒的观念。印尼人说照相的时候,不说:「我们大家到外面拍照。」印尼文这么说:「我们大家到外面去一下,把我们的形象永恒化。」这话实在不错。
3、脱离罪恶。
所有的宗教都相信有脱离罪恶的方法,也都寻求实践的出路。
4、肯定道德的价值。
这是继否定罪恶之后必然产生的,含有赏善罚恶的意思。但是宗教不全认为有一位主宰主持赏善罚恶,有的只相信「律」的存在。律与有位格与主权的主宰不同。中国人的「天」就有两种观念,一种没有位格,一种有模糊的位格。宋朝的程子说:「按其形体而言谓之天,按其主幸而言谓之帝,非有二也。」我们也经常听到人家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话就没有指明谁来实行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正是肯定道德的价值。
5、超自然的力量。
这些共通点在形式和教条上产生分歧,不同的宗教派系纷纷出现,却没有找到人类真正的出路,正如圣经所说:「我们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
五、宗教性的堕落与成全
(一)宗教性之堕落
从永恒性、道德性与敬拜性三个宗教的本性,可归纳出宗教的定义。宗教就是基于道德与敬拜的信念,为要达到永恒的盼望所建立的系统。康德否定永恒在宗教中的地位,他说:「我一生真正要知道的有四件事:我是谁?(人类学),我应该做什么?(伦理学),我可以知道什么?(哲学性知识论),我期望什么?(宗教)。」结果他还没有谈到最后一项就死了。由于他将知识论架构于现象而不是本体界,所以他的盼望无法达到永恒,他在永恒中迷失了,并且毫无指望。宗教因罪的存在失去了本性的功用。
永恒性失去方向
道德性失去标准
敬拜性失去对象
这些跃跃欲试的人本主义、自我中心、修身养性……都挣扎着,
借助可能的力量,要从相对界进入绝对界,它们的共同特色是「变」
走上脱离相对界的过程。这是一条失败的路,因为过程和「变」是被造相对界的事,绝对的本身不是过程。
(二)宗教的无能——治标不治本 罗3:23/27
(三)耶稣—成全之钥(罗一13~23)。
这段经文提醒我们:(1)相对的绝对不过是被绝对化的相对,不是绝对。(2)绝对无法被相对化。所以凡自称是绝对的,不一定是绝对,而绝对的却有权柄自称是绝对的。历史上只有一个人曾经自称绝对,其他的人不过教导了观念中的绝对,这一位就是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耶稣基督。
六、福音超越宗教
神本与人本 弗2:8
神本就是一切出于神,神的救赎、神的拯救、神的主
动、神的拣选。
人本就是一切从人出发
主动与被动 约15:16
救赎与人功 罗3:23/27 弗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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