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杂志》:基督徒应当选择基督徒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说法有圣经依据吗?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宗教的禁锢,是不合理的,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袁大同:婚姻是“二人成为一体”,这种一体不只是在肉体和情感上的合一,乃是从灵、魂、体合三而一的结合。在有共同基督信仰的婚姻里,夫妻二人能在圣灵的带领下逐步走向生命的合一,共同成为基督的身体;若二人的信仰不同,那么夫妻就不可能有灵里的合一。信仰不同会造成价值观、人生观、情爱观、交友观和金钱观等都有所不同,夫妻必然会在不同的观念上有所冲突,有时甚至会很激烈,令双方痛苦不堪。哥林多后书6章14至15节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婚姻是夫妻二人一生之久的盟约,尽管保罗鼓励基督徒妻子要和非基督徒的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基督徒的丈夫要和非基督徒的妻子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对于尚未进入婚姻这个终身盟约的男女,保罗所强调的原则是:信与不信的之间本“不相配”、“不能同负一轭”和“不相干”。圣经中强调不能与不信的进入婚姻关系的这一原则,不是从新约时代的圣徒保罗开始的,其实,早在《创世记》里,神就早已经指出不同信仰的男女通婚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耶和华说:人即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创6:1—4)在这里,“神的儿子们”随意地与“人”的女子通婚,后果之一是造成“求告耶和华名的人”越来越少,以至于到了挪亚的时代,竟然除了挪亚之外,再没有第二个求告耶和华名的人了(创6:5—8);后果之二是招来上帝的震怒而造成整个世界的毁灭:后果之三是圣灵的离开以及人类寿命的大幅度缩短。
在出埃及记34章 12至16节、申命记7章2至4节、士师记3章5至7节、以斯拉记9章11至12节和10章1至3节等处经文中,神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以色列人不可与外邦人通婚。
我们不可否认,信与不信通婚或许会带来一些眼前的实惠,事实也的确如此。当神的儿子们以外表的条件为择偶标准的时候,他们的后代果然在肉体的各个方面有了很好的发展:身材高大,容貌秀美,头脑聪明。然而,恰恰是这些优越的外在条件,却使得他们的内心越来越骄傲,越来越不愿依靠神,行为越来越堕落、罪恶越来越深重。
与此同时,成为“伟人”和“英武有名的人”对“神的儿子们”的诱惑同样是巨大的。尤其当“儿子们”的灵性较弱的时候,他们不仅羡慕拥有这些优势的“伟人”,甚至会在他们面前感到自卑。就如当初以色列的探子们面对那些迦南地的民所产生的感受一样:
“探子中有人论到所窥探之地,向以色列人报恶信,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们在那里所看见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们在那里看见亚衲族人,就是伟人。他们是伟人的后裔。据我们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样。据他们看我们也是如此。” (民13:32—33)
在那些“伟人”面前,以色列人完全忘记了上帝的应许,被表面的情况迷惑而斗志全无,耶和华发怒,以致他们在旷野中漂流四十年之久不得进入迦南应许之地,直到那一代的人全部倒毙旷野。现在再来看,为什么那么多的年轻基督徒感到在主内找不到“合适的”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在他们的眼睛里,“合适的”都在“人”的儿女当中。
《杏花杂志》:圣经中有一些信与不信通婚的案例,这又当作何解释呢?有没有这种可能,神会透过信主的一方影响不信的一方,最终有完满的结局?
袁大同:旧约圣经中的喇合和路得都是外邦女子嫁给以色列人。而以色列女子以斯帖也嫁给了外邦人的王。而她们都是神所喜悦的女性。我认为这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问题:就如交通规则是对所有车辆行人总体而言的律例,所有的行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会允许某些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道路工程车等暂时性享有不按律例而行的特权。但特权被使用的目的必须是正义的,如果特权被不当使用,则势必给律例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并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妓女喇合则是因为看到上帝与以色列民同在,不仅接受了以色列人的信仰,而且异常坚定,所以她才会背弃自己的民族而冒死解救以色列的探子。所以喇合是在信了之后才嫁给犹大支派的撒门,不仅生养了波阿斯(路得后来的丈夫),并且得到上帝大大的赐福而在耶稣基督肉身的家谱中有分。可以说喇合不属于信与不信通婚的情况。
路得虽也是外邦人,圣经中没有说明路得与拿俄米的儿子结婚时是否已经信奉耶和华上帝,但是从有限的相关经文中却可以看到她的信心十分的坚定。当她的婆婆“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1:15—16)路得后来嫁给了波阿斯,并且也得以进入耶稣基督肉身的家谱。这显然是出自上帝之手亲自的带领,为要成就他未来美好的救赎计划。
我们都熟悉中国古代“千金买笑”的故事:烽火台是为了防备敌人保卫京城的勤王信号,这就是律例。没有人敢于破坏律例在没有敌情的情况下将其点燃。但是国王有这个特权。为了取悦褒姒,烽火台在没有敌寇入侵的情况下被国王当作儿戏点燃,其结果是律例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后来敌人真的来入侵时即便点燃也没有勤王兵马赶来,造成的后果就是国破家亡。反之,如果烽火台被点燃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而破例,比如说是因为京城发生地震灾害需要救援,那么尽管不是因为敌人入侵,虽破坏了律例,而律例却依然有效。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周幽王的破例使他命丧黄泉,而以斯帖的破例却蒙上帝祝福。因为她的破例是上帝特别的安排,为的是在未来的某一极特殊的情况下挽救整个以色列民族。
《杏花杂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曾见到信与不信的通婚,而后来不信的一半接受基督救恩的成功案例,那么这又当如何解释呢?
袁大同:我认为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结婚前不知道这一原则,那么,不知者不为罪。保罗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而且我想,信的一方一定是有很好的生命见证,上帝喜悦有单纯信心的人,所以圣灵在不信的一方心里工作,拣选了另一半。
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属于结婚前虽然知道,但是并不十分清楚或者不确信这一原则。结婚后才明白真理,于是谦卑自己的心,来到上帝的面前认罪悔改并求告上帝的怜悯。上帝垂听呼求,给与赦免并施恩给另一半。
再就是我们从人的感觉出发,以为他们是“信与不信”通婚,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无论如何,那都是上帝的主权,我们作为被造之物是无权挑战他所设定的律例的。所以只有遵守他的诫命。
但知者却不可效仿特例而“离弃道理”,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基督徒”,他们认为自己接受了基督的救恩,能够上天堂不下地狱就可以了。但今世的好处也不想丢下,能得就得。说白了就是两头都不耽误。所以,他们虽然信主多年,经文满口、熟悉所有的教训,敬拜聚会从不缺席,而在生活中却与世俗无异。将基督的信仰宗教化——只有形式而失去了内涵。在婚恋问题上更是看中对方属世的条件和外在的美貌,所以明明知道“不能同负一轭”这一圣经原则,却无视其严肃性,反以圣经中的这些特例作为借口,而硬要与不信的结婚。要知道,这种“离弃道理”的做法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
就好比你在一个残暴的奴隶主的辖管下受尽了痛苦,当一个富有的善人看到你的疾苦,出于怜悯,付出巨额的赎金将你从奴隶主那里赎买出来。你不再是奴隶,而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你当脱离奴隶的样式像一个自由人那样地生活才对。可是过了不久,你又自己回到原来的奴隶主那里,自愿受他的辖制,重新过起了奴隶的生活。那么那个善人不会再付给奴隶主巨额赎金来赎买你了。因为你的态度是明明地羞辱那赎买你的善人为你所做的一切。
加拉太书4章8至9节:“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你与以前的身份不一样了,过去你不知道,但是现今你已经清楚地知道了,而且道理都懂,但是你却要明知故犯,那么这个罪和不懂的人犯罪就不一样了。因为这样做是明明羞辱我们的救主,轻视宝血的价值。
希伯来书10章26节:“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所以希伯来书12章25节警戒我们说:“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比如说,国家公民要遵纪守法,否则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样,我们是神君尊祭司国度的子民,在世为人理应遵循神的旨意;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更应该听神的话,尊神的旨意而行。神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我们就要严格遵守。
《杏花杂志》:在教会中常常听到这样的声音“放眼望去,姐妹和弟兄的人数比例失调,这种情况下如何找得到可以同负一轭的配偶?”请问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袁大同:我几乎每一次婚恋讲座结束之后,都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姐妹们都说:“弟兄太少了!找不到合适的弟兄!” 弟兄们也在抱怨:“那么多姐妹,可是都没有合适的!”他们都在抬头向上找,就是不向下面看,那怎么找得到?总之都是凭着血气寻找合乎自己心意的,而没有求靠圣灵的带领,也没有谦卑下来先积极预备自己的态度。如果你的周围有许多异性基督徒供你挑选,那么要信心做什么?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来11:1)正是看不到的光景才需要信心带领你的脚踪。问题就在于:口中说“信”,心里不确定;头脑中知道神的应许,心中怀疑;一会儿信心百倍,一会儿犹豫不决;这样你学不到正确运用信心的功课,在此,我有两段经文送给大家:
“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因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风吹动翻腾。这样的人,不要想从主那里得什么。心怀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没有定见。” (雅1:6-8)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发现,你们岂不知道吗?我必在旷野开道路,在沙漠开江河。” (赛43:19)
上帝要让你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他是万物的主宰,是你的创造主。他一定要让你心悦诚服地确认:那真是他白白给你的,是他已经为你预备的恩典;而不是你自己凭实力或运气得到的机会。
所以弟兄姐妹们:必须在恋爱和婚姻上学到信心的功课,你的一生将因此受益无穷。
录入:admin 关键词:
热点文章更多>>
- 06-23
- 04-24
- 03-05
- 06-23
- 12-17
- 05-05
- 02-26
- 06-23
- 06-23
- 05-05
- 10-30
- 05-05
